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6〕95号)文件精神(见附件),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已经开始。为切实做好本次技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种及条件
按苏人社函〔2016〕95号文件规定申报。(具体见附件)
行业 | 工种 |
服务 | 中式烹饪、收银审核、客房服务、餐厅服务、综合仓库保管、 |
建设 | 园林绿化、白蚁防治 |
机电 | 电工、机械加工(车工、钳工、焊工等)、制冷、水暖、计算机信息处理 |
交通 | 汽车实习指导驾驶、汽车维修 |
船闸操作、船闸机电、船舶驾驶、船舶轮机 | |
公路养护 | |
水利 | 闸门运行、泵站运行、内燃机工 |
农林 | 农艺 |
教育 | 保育、图书资料管理、教学科研实验 |
卫生 | 制药、药剂、护理、卫生防疫 |
农机 | 农机技术指导员、农机修理工 |
民政 | 殡葬、孤残儿童护理、养老护理 |
海洋渔业 | 水产养殖 |
测绘 | 工程测量 |
综合 | 行政事务人员 |
二、申报名额
根据学校规定,后勤集团2016年技师可申报2名。各部门在上报人力资源部时,限推荐1名。
三、推荐要求
技师的申报及推荐选拔,坚持本人自愿和严格按规定条件进行的原则:本人申请,所在部门择优推荐。各推荐部门要严格把关,加强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优先推荐工作态度认真、工作实绩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
四、申报材料
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评审表》(一式两份,单独装订)(见附件);
2.申报人员身份证、学历、现有技术等级、继续教育培训等相关情况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
请严格按照技师申报须知准备材料。
五、截止时间
截至5月10日(星期二)下午五点前请各单位将材料报至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83592379。
人力资源部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