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3年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09浏览次数:440

 各室、部、中心(厂)、公司

2013年江苏省高校工勤技能岗位考评工作现已开始,为切实做好本次技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种及名额。凡在评聘工种范围内岗位上工作,2011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高级工证书的技术工人,可申报相应工种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在图书资料管理、汽车实习指导驾驶、计算机信息处理、园林绿化、中式烹饪、保育、药剂等43个工种中开展技师评聘工作(详见附件1)。

根据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共可推荐13名。后勤集团可向学校推荐2名。

二、申报条件。工人技师评聘的条件按照苏人社发〔201369号文规定执行:

(一)2011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

(二)按苏人发〔20039号文件及苏人社发〔2012113号文件要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素质读本》学习,并按规定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培训任务,且考核合格;

(三)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本工种或相近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合格证书,1960年底以前出生的,具有高中毕业证书即可;

(四)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得省、市级以上证书的;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参与组织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市级技能竞赛获得第1名的;获得省、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可直接申报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

(五)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评试行办法》下发前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技师证书,并符合机关事业单位技师申报条件的,经单位推荐,在同类人员中优先申报;

(六)为了适应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对工作岗位已经变动或即将调整岗位的高级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参加同级转换工种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后,可申报相应工种技师资格考评;

(七)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放宽申报工作年限3年和本等级年限2年(各种放宽条件仅限使用一次)。
       1.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参与组织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的;
       2.在本工种岗位上刻苦自学,取得本工种(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
       3.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的。

(八)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汽车实习指导驾驶、收银审核、图书资料等工种技师的特殊性,对这部分人员申报条件单独列出(见附件46

三、推荐要求。技师推荐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单位择优推荐的原则进行。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加强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优先推荐工作态度认真、工作实绩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并出具由单位党政领导签字盖章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超过1名的要有推荐顺序排名。

四、截止时间。415(星期一)下午五点前各单位将材料报至后勤集团办公室,联系电话:83592379

请申报人严格按照省人事厅苏人社发〔201369号文件的要求,提交个人工作总结、学历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材料、公开发表论文等材料(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复印件无效),将复印件与其他推荐材料装订成册(统一用A4纸)报集团办公室。

建议各单位推荐人数:

部门

建议推荐人数

集团直属、设备厂、运输、学术

1

物业

1

饮食

2

水电

1

商贸

1

合计

6

                         中国矿业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201349

附件下载请点击:人事处2013年技师考评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