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选择定点单位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2-24浏览次数:445

根据2012年徐州市医保新政策,所有城镇职工必须选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请各单位提醒正式编制职工、劳务派遣职工在规定期限内(201241日前)选好门诊定点医院

 

   选择门诊定点医院方法如下:

1、          登陆劳动局官方网站,快速查询里有选择入口http://www.jsxz.lss.gov.cn/ddyijg.jsp 输入身份证号后,可以自行选择申报。

2、         各社区门诊、医院提供现场代选服务。

 

 

转发学校通知如下: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徐政规【201112号)文件要求,为加强门诊刷卡,门诊统筹、门诊特定项目就医实行选择定点单位管理。

为保证我校教职工在规定期限内(201241日前)选好定点医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徐州市区职工医保门诊就医可选择的定点单位名单以及相关政策、文件请登陆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xz.lss.gov.cn查看;

2、校医院医保办咨询电话:83995751;上班时间:上午8点至1130;下午2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