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编外用工终止劳动关系、辞退程序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5-29浏览次数:445

                        编外用工辞退程序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终止用工关系或辞退程序
 
★本人填写《终止劳动关系审批表》第一联(不得他人代签);
 
★用工单位审批并填写《终止劳动关系审批表》第二联;
 
★每月25日前,用工单位将《终止劳动关系审批表》的第二联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退休人员、校内人员及外单位有合同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及辞退程序:
 
★本人填写《终止劳动关系告知书》(不得他人代签);
 
★用工单位审批后于每月15日、30日前,用工单位将《编外用工终止劳动关系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