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感 谢 信(7)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03-08浏览次数:448

    本人于2月28日早晨在二食堂丢失一千九百元钱,这些钱是我本学期的生活费,没有它们我不知道余下的日子将如何度过。因为对于我来说震得很难开口向父母要钱,因为这些钱代表着他们的血与泪,于是我怀着焦躁不安的向保卫处报了案,在他们的帮助下我最后得知钱被昌湖物业保洁员朱淑霞阿姨捡到,并交于保卫处,最终那些钱失而复得,使我免受财产损失,特此向朱阿姨及其所属单位以及保卫处表示感谢。
    朱阿姨的家庭并不富裕,而且她所做的这份保洁工作每月只有三百元钱的工资,因此这一千九百块钱相当于她近一年的工资。在打扫卫生的过程中周围已没有其他人,她完全可以把钱装进腰包,而不声张。在这种情况下她居然主动将钱交到保卫处,真是令人赞叹!不仅仅是对她这一拾金不昧行为的赞叹,更是对她高尚人格魅力的赞叹。她的心比大海更博大与无私,比天空更清澈与明净。她的品格比就更纯,比茶水更值得人去品味。为我、我们大家都树立了好榜样,吹响新世纪追求人格完美,打造完美人生的号角。
    我真诚希望学校及其单位昌湖物业公司对其拾金不昧的行为进行表彰。同时我也真心地感谢朱淑霞阿姨,并祝愿她和所有天下好心人好人好梦,好人好报,好人都有好生活。
 
                               信息05-2班:汤鸽鸽
                                  200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