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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简介及其基本工作程序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5-06-01浏览次数: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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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办公室                           〇〇五年三月七日
 
 [编者按]  2005年是“十五”的最后一年,也是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的关键一年。今年4月下旬,江苏省教育工委将对我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10月,教育部将对我校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这两项迎评工作是学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为了配合学校做好这两项工作,分两个专题,摘录了有关资料,将在后勤服务集团简报第5、6、7期陆续刊登,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集团全体干部职工立足于本职工作,搞好学校的服务保障工作,做好学校窗口形象,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最佳的工作状态和优秀的工作业绩来迎接两个评估。
 
专题一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
简介及其基本工作程序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是教育部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对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推动高等教育教学建设的重要举措。其目的是:加强和改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推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重视和支持高等学校的教学工作;促进高等学校不断明确办学指导思想,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建立和完善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以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更好地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评估工作自始至终要贯彻“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评估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自评自建、专家考察、整改。各高等学校按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所体现的教育教学规律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进行教学建设和改革工作,进一步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规范办学行为,并办出特色。
一、自评自建评估阶段(自接到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通知开始)
(一)基本要求:
自评自建阶段是教学评估工作的基础,参评学校要认真对照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总结学校教学工作经验和特色,找出办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提供相应的背景材料,写出自评报告。通过自评,建立学校评建工作的正常运行机制,进一步推进学校的建设与改革,为学校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主要工作环节
1.评建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落实。
2.自评自建工作的实施。
3.完成自评材料。
4.配合教育部完成前期调研工作。
二、专家组进校考察阶段
(一)基本要求
专家组是受教育部委托进校实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实地考察任务。考察期间,学校应保持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学校就实事求是地向专家提供有关部门信息并与专家交流情况,配合专家组完成考察工作;为评估专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主要工作环节
1.接待工作(考察专家进校报到时,校领导不必接站。考察期间专家在学校食堂用餐,住校内招待所)。
2.联络工作。
3.配合专家组完成考察工作安排。
4.根据专家组考察日程安排和具体活动要求细心、准确、高效、务实地协助专家组组织各项考察活动;组织参加各种类型座谈会人员(专家组抽调的人员)准时到会并安排好会场。对不能到会人员,可提前向专家组说明理由,经专家组和学校共同商定后,提出调整意见;学校可先拟出参观学校公共教学设施和实验室方案,供专家组选定。
5.协助专家组组织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考察意见通报会”。
6.为专家组在校考察期间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7.为了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水平,改进评估工作,学校可及时地、如实地向专家组反映师生员工对专家或专家组在校考察期间的意见或建议。专家组离校后,学校根据教育部或评估专家委员会的要求,对专家组入校考察工作提出评价性意见;对考察工作的基本程序、要求和评估方案也可提出意见或建议,以上意见和建议直接寄往秘书处。
三、评估整改阶段
(一)基本要求
在认真分析、研究专家组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考察反馈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专家组提出的主要问题和建议,结合学校的实际,研究并提出为期一年的“整改方案”上报“秘书处”和主管部门,并组织全校师生员工认真实施,一年后总结整改工作、上交整改工作报告。
(二)主要工作环节
1.向全校师生员工通报专家组评估意见。
2.向主管部门汇报评估专家组在校考察情况和评估意见。
3.学校党委和行政分析、研究专家组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考察的反馈意见,提出整改工作的指导师思想、基本思路和工作要求。
4.组织全校师生员工,特别是各系、部、处室,分析、研究专家组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考察反馈意见;学习、领会、贯彻学校党委和行政对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5.组织制订本科教学工作整改计划。
6.专家组考察离校后一个月内,向教育部、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整改计划。学校制定整改计划时,要结合专家组进校考察后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并结合学校的总体规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研究。
7.组织整改工作的中期检查。
8.组织整改工作的验收。
9.将整改工作总结上报秘书处、有关部门。
10.整改工作完成后,随时准备接受教育部组织的专家随机回访。
11.专家组进校考察意见经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后,教育部将评估结果通知学校。在一个月的争议期内,学校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教育部反映。评估结论有效期为五年。
 
(资料来源: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评估处举办的“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研讨班”资料,略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