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学校科级干部聘任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适应总务部“小机关、多实体、大服务”运行模式的发展需要,经2016年12月15日总务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设立若干内部机构,并对内设机构中层干部岗位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原则
总务部内设机构中层干部聘任原则是:按照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精神,适应总务部改革与发展的新要求,管理重心下移,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按照学校“科学设岗、明确职责”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按岗聘任,接受监督。
二、聘任岗位
总务部内设机构中层干部岗位23个。严格按照总务部党政联席会议会议讨论通过的内设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岗位设置方案进行聘任。
三、聘任范围和聘期
内设机构中层干部岗位聘任范围为总务部在编职工和人事代理人员。聘期为两年。
四、任职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服务、经营意识强。
2.廉洁自律、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3.应聘内设机构中层干部岗位正职的,应具备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现职中层干部正职,或任职四年以上的副职。应聘内设机构中层干部岗位副职的,原则上应具备大专学历且具有七年以上工作经历,或本科学历且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或研究生学历且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或现职中层干部副职。
五、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内设机构中层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聘任工作。
组 长:刘建光张向东
成员:李洪涛张洪任志宏严海波
六、聘任程序
1.召开内设机构中层干部聘任工作会议。布置聘任工作、公布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2.自荐报名。应聘内设机构中层干部岗位的,需填写《总务部内设机构中层干部岗位聘任申报表》。
报名地点:总务部综合办公室(南湖校区学一食堂四层420室,电话83592358)。
3.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对新提任的内设机构中层干部候选人组织面试。
4.确定聘任人选。总务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内设机构中层干部聘任人选。
七、时间安排
12月17日:召开总务部班组长以上干部会议,布置聘任工作,公布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12月18- 19日: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19日下午5点前;
12月20-22日:资格审查、面试;
12月23日:研究确定聘任人选。
八、相关说明
1.被聘为内设机构中层干部岗位的,享受总务部相应待遇。
2.聘任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总务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予以解聘。
3.新提任的内设机构中层干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所聘任职务的相应待遇。
九、工作要求
严格执行干部聘任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确保干部聘任工作风清气正。总务部党委设置监督电话,接受广大党员和教职工监督,监督电话:83590321。
十、本办法由后总务部内设机构中层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下载):
总务部党委
总务部
2016年12月16日